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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行业主管部门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汽车修理行政管理,以及汽车修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杭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管理,提高汽车、摩托车维修质量,维护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汽车、摩托车承修方和托修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业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汽车修理行业主管部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本市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和滨江区道路禁止燃油助动车、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

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汽车(包括摩托车,下同)维修行业的管理,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专营、兼营汽车维修的国营、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本办法所称的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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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

3、汽车运用技术理科专业,目标是培养汽车检测、维修、销售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学习课程包括机械基础、电工电子学等,实习环节包括汽车拆装、驾驶和维修技能考核。有大学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PET A级证书及汽车修理中高级、电工中级和驾驶C级证书。

4、具体条件中的专业标准、技术规范可以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的哪个部门管汽车修理厂

1、法律分析:汽车修理厂属于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处管理。其次如果你所指的汽车修理厂包含4S店的话,除了交通运输管理处会进行管理之外,其品牌的总工厂也会对旗下的4s店进行直接管理,而且管理制度也会更加严格。

2、属于交通局部门管理。交通局部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3、汽车修理厂涉及到交通运输和经营管理,汽车修理厂归属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和工商管理局管理。为了保证汽车修理厂合法经营,需要办理汽车修理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汽车修理许可证是经营汽车修理业务的基本许可证件之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任何从事汽车修理业务的企业都必须取得该许可证。

大连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管理,提高车辆维修质量,减少城市噪声、空气污染,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大连市行业协会的会员和组织机构管理规定如下:第十六条,企业若从事同一行业或产品、经营方式、环节和服务功能相同,且认同协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经行业协会批准,可成为其会员。跨行业或产品多元的企业,可选择加入对应的专业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协会章程详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车辆停放需求,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大连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注重事故的预防与执法监督。市***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需设立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定期评估交通安全状况,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行政责任。

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19***修正)

1、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车辆运行安全,适应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从事汽车(包括特种汽车、专用汽车、挂车、半挂车、摩托车、简易机动车)修理、维护的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人民***对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1988年1月6日 四川省人民***发布)作如下修改:第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

3、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和维修质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修理、维护(含专项维修)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公安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关于汽车修理行政管理,以及汽车修理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