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免税的。《财政部关于修改和的决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令第65号于2011年10月28日修改)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条例第十五条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非营运车辆免税:对于个人自用的私家车,由于其使用目的为非营运,通常不需要缴纳车辆税或者享受免税政策。这是考虑到普通民众使用私家车主要用于日常出行,不会对社会造成直接的商业营运影响。特定用途车辆免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特定机构的专用车辆,由于其特殊的使用性质和职责,通常享受免税待遇。
正面回答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其中,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分析详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二手车、旧家电等,通常可以免交增值税。这是为了鼓励个人物品的再利用和流通,减少资源浪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汽车、机械设备等,是否免税以及免税条件还需依据具体政策而定。
1、个人销售汽车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案是肯定的。根据规定,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但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等特定物品除外。因此,个人将其使用过的汽车销售给企业,仍需缴纳增值税。具体来说,个人销售汽车给企业时,需按汽车售价是否超过原值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2、在税法中,个人转让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并不需要征增值税。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款规定,销售自己(其他个人)使用过的物品,是免征增值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2%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也就是二手货。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征收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小汽车不属于公共物品。小汽车属于单位公务用车或者私家车,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这两种车的出现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泛指所有向大众开放、并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通常是作为一种商业服务付费使用,但也有少数免费的例外状况,不属于私人物品,属于公共财物,属于公交公司的财产。
2、小汽车不属于公共物品。它们通常作为单位公务用车或私家车使用,而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虽然公交车作为一种商业服务通常需要付费,但也有少数免费情况,它们不属于私人物品,而是公交公司的财产。公交车可以是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的资产,但并不属于公共物品。车辆保养至关重要。
3、公共物品指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如公共卫生间、公路、路灯、公园、公共汽车以及社区健身器材等。国防和军队、灯塔也是公共物品的典型例子。相对应地,私人物品是属于个人的,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竞争性和排他性。具体来说,私人物品的拥有者可以独占使用,其他人无法使用。
4、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兴建的公园、拥挤的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取***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准公共物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
5、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学科单定义判断。A、B项在一些人使用时会排斥和影响另一些人对该物品的使用。C项可以将使用者与非使用者分开并可以向使用者收取费用,所以A、B、C项都不是绝对的公共物品,简单地说,无法收取费用的只有空气。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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